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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才不要陪你去动物园,那种地方你根本不用我陪。你根本是去串门子开Party的吧?我又听不懂你和他们说些什么,每次去都像多余的一样,无聊死了,我不要,要去你自己再找时间去。”
“那就算啦,反正我也没说生日一定要出去玩。都十八岁了,低调一点也不会怎么样,又不是小孩子了,在家里睡觉还比较省钱。”我将手中的可乐一饮而尽。
“…………你真的还想去?”
其实我也没有真的很喜欢动物园。因为讨厌城市的缘故,我自己一个人独居在离T市数百公里远的森林里,平常开直升机通勤上高中。比起我家附近种类丰富、性格爽朗的各种动物,动物园里的动物因为长期被人类喂养,不用费心生存,加上住的地方又形同牢狱,所以大多个性阴沉,不大喜欢动脑筋。有的甚至不具备语言的能力。
“好久不见了,麋鹿先生,今年也过的好吗?”
不过再次造访睽违已久的动物们,还是令我很高兴。有些动物的生命周期很短,例如兔子或骆马,去年来时还是孩子的动物,今年已经儿孙满堂了,虽然动物园的动物大多记忆衰退,但仍然有些还记得我的,我趴在草食动物区的栏杆上笑个不停。
“John,那只母斑马说他还记得你耶,还问我说去年那个帅哥怎么没来?你不过来打个招呼啊?”
相对于我的兴奋,我的友人一副兴趣缺缺的模样,靠在一棵大榕树下避阳光,远远看着我和动物叙旧。听了我的话,他眯起眼睛:“动物的审美观和人类一样吗?”
“不一样啊。所以她说,如果你脸上有黑白条纹那就更完美了。”
“…………”
我和John沿着夜行动物馆往园里走,这是T市最大的动物园,今天又正好是假日,所以到处挤满了人。友人在流动摊贩买了两支霜淇淋,我们边走边吃,走过草原动物馆、亲子动物园区还有海洋生物馆,在动物园最深处的是喂养肉食动物的猛禽猛兽区,其实所谓猛兽,也只是人类自己的分类罢了。像是狮子或老虎之类的动物,我觉得有时候还不如人类本身可怕。
一到了猛兽区,John就显得特别紧张,明明园方就架了一层半楼高的铁丝网,人和动物间还隔了一道濠沟,每回我到这里,都没办法好好和肉食动物交流。我在非洲狮的栅栏前徘徊,白天他们几乎都躲起来睡觉,所以没人理我。
“没什么好看的,快走吧。”我的友人说,彷佛急于离开此地。
“再等一下嘛,这里的棕熊会唱很好听的情歌,我去年才听一半呢。”
我不理会我的友人,迳自绕着巨型铁丝网走,把John抛在后头,几只美洲豹抬起头来,又无聊地把头趴回去睡觉。我一路走到尽头,却发现变电器旁竟有个巨大的铁笼,紧连在铁丝网旁,上头盖着好几层帆布,我觉得很好奇,看看左右无人,于是便走了过去,掀起帆布的一角,里头有什么生物动了一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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